近期關于丹佛斯自動化部門的產品*代理在各門戶和推廣的問題解釋如下
尊敬的客戶,由于網絡的發達,很多客戶在百度或者GOOGLE查到很多丹佛斯的代理商信息。以至于真假難辨
首先,丹佛斯工業自動化部門并無“*代理商”一說,只有“特約*經銷商”請注意區分!
另很多貿易商的出貨價格相當之低,本公司無權解釋。
提醒客戶在購買產品之時請要求對方出具*經銷商證書以及*經銷商合作協議。丹佛斯工業自動化部門的*經銷商協議是一年一簽。請注意協議及證書有效性。
上海亞晶電子有限公司
總:劉亞
法務部:胡律師
法律顧問單位:上海豐兆律師事務所